桃園捷運試乘體檢 五大缺失亟待改進
桃園捷運試乘體檢 五大缺失亟待改進
桃園捷運試乘體檢 五大缺失亟待改進
2017/03/03
前言
桃園國際機場捷運(下稱機捷)的規劃從1989年展開,歷經種種因素多次延宕,
雖終於2006年開始興建,又因幾番波折,從原定2009年通車起,先後跳票6次(附件一),造成未營運就虧損13億元。好不容易民眾盼了20多年的機場捷運終於在3月2日正式營運,然而,自去年2月至今年通車前夕,卻頻繁出現異常狀況(附件二),不免令消費者擔憂、質疑公共運輸的安全與搭乘品質。
為了解並體驗桃園機場捷運即將正式營運的品質與安全,消基會於2月15日參與團體試乘,行駛路線為A1(台北車站)至A12(機場第一航廈站),去程搭直達車約35分鐘;回程搭普通車約47分鐘。以下分為「票價」、「指引標示、動線與轉乘規劃」、「月臺與車站、車廂設施」、「預辦登機服務」、「消防安全與避難設備」,五大部分,對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提出機捷應儘速改善之缺失及相關呼籲:
一、直達車與普通車之票價應採差別計費
目前台北到桃園機場,直達車和普通車採均一價(160元)。但本會認為,票價應拆開計算,建議普通車票價降為100~120元,較為合理。
當初機場捷運規劃時,兼具直達機場以及雙北與桃園通勤運輸的雙重功能,若依照目前均一票價標準,對沿線通勤民眾的搭乘誘因不足。應採取兩種票價計費方式,並修改閘門設計,區分「普通車」或是「直達車」兩種閘門,辨識旅客持直達車或普通車票,才能兼具機場旅客以及沿線通勤的運輸功能,確保一定的運量。
對通勤民眾來說,應採用與北捷相同的計價模式,轉乘北捷可以累計里程,且享有轉乘優惠,否則桃園民眾搭機捷進到台北,轉乘北捷還要走一段路,又無轉乘優惠,無法吸引一般通勤族。
由沿線車站位置分析,機捷對於泰山、林口民眾十分便利,但從人口密集的桃園或中壢往返雙北市的通勤民眾,坐機捷普通車會因接駁不便、時間過長及票價太貴等因素,不敵台鐵及客運之競爭,導致運量不足難以財務永續。因此本會認為除了調降普通車的票價外,應整合雙北市共同爭取中央空污費補助各站接駁的票價優惠,及規劃更便利的接駁服務,才能發揮這條軌道建設應有的效益。
二、指引標示、動線與轉乘規劃欠周詳
本次機捷試乘體驗,本會發現整體指引動線有許多尚待改進之處,列舉如下:
- 從台北車站1樓到機捷入口的指引不清楚,車站附近無指示牌告知民眾車站位置,導致花費更多時間尋找入口。
- 依《大眾捷運法》第 24-2 條(附件三),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應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方式。但當天於站內及月臺候車處未見「視障導盲設施」,本會呼籲機捷加強相關設施,以利身障朋友順利行動與搭乘。
- 直達車的車廂椅背設置收納式餐桌,椅背卻貼了「禁止飲食」標示(圖1):
工作人員雖表示捷運禁止飲食區內不可飲食,但車站內和車廂上的「禁止飲食」相關標示不清楚,令民眾無所適從。
- 自助劃位的機台間隔太小,攜帶大件行李的旅客操作機台時,有可能彼此干擾。
- 月臺、動線、班次(班機和班車)的電子看板、轉乘接駁等指標,布局、字體與色彩尚須更明顯、放大,方有助於善加使用。
- 機場捷運涉及台北、新北、桃園公共客運路線,目前站內並未看到如台北捷運於各站站內製作轉乘、接駁的路線指引大圖標示,須做沿線車站和公車接駁、轉乘的整合,以及新增路線的開闢與調整。轉乘接駁路線規劃欠妥善,使欲搭乘者上下車及生活不方便,尤其在人口聚集,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期、交通流量大、常會塞車處,如林口、龜山長庚醫院、文化公園、中央警察大學、下湖營區及文華國小等處,宜增加客運車及公車的班次及停靠站點。
三、月臺與車廂設施缺失亟待改進
- 機場捷運A12(機場第一航廈站)之列車與月臺間隙大(逾7公分),且有高低落差,提較重行李要注意行李箱輪的行進路線,更有民眾表示行李箱因此推不過去;走路不注意也很容易摔倒發生意外(圖2、圖3),有安全性的疑慮!
相較之下,台北捷運大安站間隙約4公分(圖4)、高雄捷運左營站往岡山的月臺間隙寬約4.2公分(圖5),機場捷運的月臺間隙足足寬了3公分左右。
本會呼籲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與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應重視,並改善月臺間隙與高低落差的問題,避免憾事發生。
- 直達車車廂座位的置腿空間太狹窄(圖6),4人相對而坐的位置擁擠,膝蓋完全呈90度直角,雙腳無法伸展,並頂到對向乘客的膝蓋。
- 因捷運全線禁止飲食,車廂內座椅旁的杯架顯得多餘(圖7),可能還有碰撞的危險。
- 列車起步時非常搖晃,乘客須在列車起步前,或是加速至保持一定速度時拿放行李架上的行李。
- 應提供旅客足夠置放大件行李的空間,普通車及直達車均同。每節車廂前後有兩個三層行李架,最上層應該只能放公事包、小包包,下面兩層可以放比較大的包包(圖8),中層以該包包為例,大約是三個包包寬度(圖9),24吋的行李箱可能比較適合,若28吋及以上的,可能會超出安全掛勾的範圍。
- 列車行進中測試機捷的免費WiFi,連線時比較慢,連上去後大約行進間可以保持平均2~3個訊號強度(以IP6 plus為測試基準,其他手機與天氣等因素影響則結果可能不一致)。車輛行駛時,WiFi經常斷訊。
四、預辦登機服務應落實原規劃設計
桃園市政府原規劃新北市五股產業園區站和台北車站,兩站提供預辦登機服務
,目前僅台北車站能預辦登機,未來如容量無法應付預辦登機人潮、導致民眾出國延誤,恐引發民怨。本會呼籲機捷應儘速落實原規劃,按原設計執行、改善,疏散人潮並提升效率。
另外,預辦登機服務初期僅限搭乘長榮、華航班機的旅客可使用,國際觀光客
漸多,應研議放寬限制,擴及更多航空公司,才能更便民。
本會建議機捷正式營運時除了行車安全的完整風險控管外,努力增加運量。預辦登機的效益為旅客能利用登機前充裕時間搭乘機捷,並在沿線車站周遭遊覽及購物。這部份應結合經濟部工業局與桃園市合作的4G智慧城市計畫,運用車站及列車上的4G即時導覽及購物功能,以增加沿線運量與商機。
五、消防安全與避難設備是否合乎標準
鑑於「香港地鐵車廂內縱火案」(分別發生於2004年1月與2017年2月)造成人員死傷,為確保機捷整體的消防安檢措施到位,針對以下事項,本會認為桃園市政府與機捷公司應具體回應,並公開相關資料予消費者知悉,以昭公信:
機捷車廂內裝材是否有國內或國際第三公證單位符合耐燃材料之檢測報告?是否有完善的消防防護計劃,並經過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緊急廣播與通訊系統,是否符合實際需求?車站大廳、月臺是否可免防煙垂壁之設計?防煙區劃及防火區劃等防火避難設施,若採性能設計規劃時,平日宜加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防火管理,並明訂重大假日容留人數管控規定。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 桃園捷運為旅客等待多年的重大交通建設,宜從長遠角度規劃與執行。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應督責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單位積極處理,並改善以上關於「票價」「指引標示、動線與轉乘規劃」、「月臺與車站、車廂設施」、「預辦登機服務」、「消防安全與避難設備」等問題,提升搭乘的便利與安全性。
對消費者
1.搭乘桃園捷運前請留意其官網公告之相關訊息,若對機場捷運的服務或硬體設施有任何問題與建議,請向本會或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圖1)捷運禁止飲食區內不可飲食,但直達車的車廂椅背卻設置收納式餐桌,椅背貼了「禁止飲食」標示,且車站內和車廂上的「禁止飲食」相關標示也不清楚,令民眾無所適從。
(圖2)機場捷運A12(機場第一航廈站)列車與月臺之間隙大(7公分多)。
(圖3)機場捷運A12(機場第一航廈站)列車與月臺之間隙大(7公分多),且有高低落差。
(圖4) 台北捷運大安站月臺間隙約4公分
(圖5) 高雄捷運左營站往岡山的月臺間隙寬約4.2公分
(圖6)直達車車廂座位的置腿空間太狹窄。
(圖7)捷運全線禁止飲食,車廂內座椅旁的杯架顯得多餘,可能還有碰撞的危險。
(圖8)
(圖9)
(附件一)
機場捷運6度跳票大事紀 | ||
原訂時間 | 展延時間 | 跳票原因 |
2009.1 | 2011.1 | 招標計畫修改。 |
2011.1 | 2013.6 | 招標計畫修改。 |
2013.6 | 2013.10 | 原物料上漲、工程變更、土方處理問題。 |
2013.10 | 2015年底 | 機電系統包商與下游履約爭議未解、電纜龜裂須更換。 |
2015年底 | 2016.3 | 系統整合測試進度落後、穩定性不足、履約爭議未解。 |
2016.3 | 2017.3 | 行車時間、速度、班距依舊未達合約標準。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附件二)桃園機場捷運 2016年2月~2017年2月出包一覽表
時間 | 事件 | 起因 |
2016.02.26 | 1.列車嚴重滑軌(列車異常滑行),滑行超過1.3公里險些造成列車追撞。 2.北捷人員3月初應邀「觀察」機捷異常滑行後,發現2014年11月起至2016年3月中,共發生42次滑軌。不只坡度超過3%到4%間的下坡路段頻繁滑軌,坡度不陡的一般站間也出現滑軌。 | 軌道鏽蝕嚴重,出現「鏽泥」,摩擦力低猶如潤滑劑,阻礙列車正常煞停,鏽蝕問題非官方公布「行車太少」,而是「磨軌不夠確實」,甚至導致鋼製車輪受損。 |
2016.03.09 | 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4個月機捷異常次數為4522次,其中異常比例以核心機電48%占最多,包含「滑軌、出軌、急煞、轉轍器離線」等故障狀況。 | 桃園捷運公司日前公布機捷測試異常統計。 |
2016.03.21 |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於立法院列席報告,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總計半年內共有4522次測試異常,其中核心機電系統高達2167次、非核心機電系統1021次、土建水環消防等系統1334次。包括電纜線接頭施工不良、電纜受潮致雨天緊急剎車為晴天8倍等號誌系統異常、扣款異常和當機等自動收費系統異常、電聯車打滑,全線鋼軌墊片斷裂7255片、基板墊片破裂約3200片,總共1萬0455片,可能導致墊片滑出進而影響行車安全。 截至2016年3月17日,緊急煞車發生了42次打滑,最長滑行距離約1330公尺,可能造成列車追撞和擠壓轉轍器事件,西門子更提出平均降速17公里避免緊急剎車的打滑,但不符合約要求。42次滑軌。不只坡度超過3%到4%間的下坡路段頻繁滑軌,坡度不陡的一般站間也出現滑軌。 | 涉及安全的號誌系統異常,經查在2012年11月以及2015年4月發現英商英維思(現為西門子)所提供電纜品質不良進行全面更換,2015年更發現丸紅公司使用不適宜電纜線接頭且施工品質不良,導致電纜內部受潮產生銅綠現象,迄今在雨天發生軌道誤佔據,導致電聯車緊急剎車頻率為晴天的8倍。 |
2016.06.27 | 6月首度進行機電系統合併車載行李處理設備的系統測試,每車次延誤時間都逾45分鐘,從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直達車原定只要35分鐘,測試乘車時間竟逾80分鐘。6月9日至25日進行行車測試結果顯示,機捷不僅無線傳輸系統異常、軌道側電路系統故障、轉轍器異常頻仍。 | 系統異常、故障。 |
2016.06.28 | 第二航廈機場捷運A13站的排水管接頭鬆脫,水量無法順利排出,積水淹入第二航廈地下二樓,機場一度下起瀑布雨、A13車站大廳也淹水。 | 桃園市受到大雷雨影響。 機捷尚未移交桃捷公司經營,所有權仍屬交通部高鐵局;高鐵局捷工處指出,漏水管線屬桃機第二航廈原有的雨水管線,桃機公司已完成管線修復,至於事故原因與全面管線檢查,將由桃機公司、桃捷公司及捷工處等相關單位會同進行。桃捷公司指出,機場公司原已排入修繕日期,不料暴雨使得排水管破裂,大水從天而降。 |
2016.12.04
| 1.指標不清楚、工程收編未完善等。 2.A1台北車站內部是採挑高設計,但車站內資訊 導引燈箱視覺效果太小,旅客不易注意到。 3.現場測試機捷服務人員的語文能力,發現僅部 分人員在英語服務上能對答如流,建議加強語 文培訓。 | 進行多重災害演練測考後,順利完成初勘作業。履勘前還須改善事項共12項。 |
2017.02.02
| 1. 起步時搖晃震動,站不穩。 2. 車站附近無指示牌告知民眾車站位置。 3. 直達車僅一輛列車配置無線充電。 4. WIFI無法連結。 5. 直達車4人相對而坐的位置擁擠,乘客膝蓋會碰觸到,尷尬不舒服。 6. 台北車站往機場捷運的指示不清。 | 團體試乘階段 |
2017.02.16 | 1. 乘客大排長龍領號碼牌,動線規劃不當。 2. 預辦登機託運系統當機。 3. 車廂和月臺有落差,行李箱推不過去。 4. 車廂行李置物空間不足。 5. 孕婦抱怨無人讓座。 6. 外國旅客搭乘他國航空公司無法託運。 | 自由試乘階段 |
2017.02.18 | 林口站到山鼻站間A9a緊急停靠站側線,鋼軌道岔和鋼軌界接處出現寬0.2到0.5公分、長10多公分的裂縫。 桃捷公司: 推測與氣溫和溫度等物理現象有關,機捷是首度發現,但高鐵或其他鐵道也都會發生,難以事先防範,未來也難保不會發生,因此要透過巡軌把關。 | 北捷工程師: 機捷鋼軌出現這麼大和長的裂縫,非一夕造成,且鋼軌上方和兩側幾乎都已裂掉,只剩底部未裂,巡軌可能一段時間都沒發現,萬一整個斷裂最嚴重可能導致出軌。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道岔界接處出現一點裂痕都是不被允許的。 從事鋼軌製造業的民眾汪先生:看到這裂痕根本不敢搭機場捷運,質疑材料品質有瑕疵。 成大土木工程學系教授朱聖浩: 可能有外力導致界接鋼軌產生裂縫,或材料不好,也可能設計不良,使得硬力過於集中而導致裂縫。雖然以捷運速度而言,小裂縫還不至於影響行車安全,但若形成大縫或道岔斷裂,列車無法正確換軌會影響安全。 交大運研所副教授黃台生: 雖不至於對安全造成影響,但不要馬上評斷沒問題,應審慎調查。 初步推斷,應該不是設計上荷重、速度造成的,可能是材料問題,而機捷軌道應該是同一批進貨,應整批好好檢查,也便於追究廠商責任。 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馮正民:裂縫的原因有很多,初步來看應不是行運中壓力造成,因現代許多無縫鋼軌都是由列車運行時帶動底下墊片,若滑動不順就會讓墊片受影響,間接也會讓鋼材承受壓力異常,進一步造成鋼軌發生狀況。 |
2017.02.25 | A5(泰山站)、A8(長庚醫院站)、A9(林口站)等三站區漏水,其中A8站最嚴重,不僅站區手扶旁漏水,天花板、男生廁所也不斷滴水。 | 1. 月臺層上方屋頂天溝淤泥堵塞。 2. 落水頭遭枯葉、雜物阻塞。 3. 排水管銜接處鬆脫溢流。 4. 結構間隙填縫劑老化。 5. 月臺層側邊及軌道上方鏤空設計。 |
(附件三)
《大眾捷運法》相關法規
第 24-1 條:
大眾捷運系統在市區道路或公路建設,應先徵得該市區道路或公路主管機
關同意。
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須拆遷已附掛或埋設之管、線、溝渠時,該設
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分擔,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及第
四項所定辦法辦理。
依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大眾捷運系統,其地面路線之設置標準、規劃
、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原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
部定之。
共用車道路線維護應劃歸大眾捷運系統。
第 24-2 條: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技術規範,應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方式。
第 28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擬訂服務指標,提供安全、快速、舒適之服務,
以及便於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運輸服務,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
定,並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