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便利商店隨取卡,竟設有使用期限,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總會
購買便利商店隨取卡,竟設有使用期限,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總會
2021-11-18
消費者於2月底用600元購買便利商店隨取卡,陸續使用,於4月使用時,被店員告知此卡片使用日期到3月底止,不能再消費,也不會退款,卡片中還有餘額大約兩、三百元。但購買時店員沒有告知此卡片有使用期限,而且這張卡片竟然不是每家都可以使用。去電客服,客服就一直重複說卡片後面有說明、使用日期,且不能退費。
因此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經消基會發函業者,業者回函表示已與消費者妥善處理完畢,本案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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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不定,解約要手續費,全額退費成功-中區分會
參加台北某教育學院109年9月培訓課程,消費者於上課期間再報名其他專業課程證書班,費用68800元已繳清。該課程原定於110年3月或4月間開課,且因此調整出國工作等,但遲未通知上課,之後得知課程延至111年2月,已不符合消費者計畫,故要求退費,卻被要求依合約扣總價20%費用,消費者認為並非他的問題,現在卻要扣手續費不合理。 經本會向業者說明,消費者之前已為課程調整出國工作等,延至明年過久且為不確定性,與本身工作安排與計畫不同,無法配合該公司任意調整之日期,也不可能在疫情期間無止境地等該公司開課,應全額退費。經消基會協助爭取,業者承諾一個退費日期,也在該日期全額退費與消費者。收到無肉排骨酥,經本會反應業者獲解決-中區分會
因疫情消費者於110年5月某知名肉品公司官網訂購「居家便當14件組」套裝產品,110年6月取用到其中一項「懷舊風味香酥排骨酥」1公斤包,卻發現30塊排骨只有7塊有肉,其餘排骨酥只是裹上厚粉油炸,經反映企業經營者表示可退費,但她認為雖然價格實惠但業者可減少數量,產品應符合一般人認知的排骨酥,此作法有欺騙消費者之嫌,故向本會申訴。 經本會連絡企業經營者,業者表示該產品已賣出約9萬包,願退費或寄其他同類型產品予消費者;經本會協助表達消費者是希望業者修正做法,且網路上也有其他人相同抱怨,因業者說明該產品將於年底停賣,故消費者接受業者補寄其他相似類型產品而或解決。沉重電信合約,協助解約成功-中區分會
孩子已成年,因缺錢於FB上認識位陌生人說可以幫忙,之後被帶到電信公司以手機門號月租999元升級為月租1799元搭配iPHONE12手機綁約4年的合約,sim卡由電信公司開通但未曾使用,該陌生人付了違約金及手機補貼費約15000元,並給了孩子5000元。辦完後隔沒幾日被家長發現,因孩子失業負債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無力負擔此高額通訊費,且該合約算下來4年共需支付約85000元,孩子母親向消基會求助,願交還業者sim卡及5000元,只希望能解約減少違約金以減輕未來負擔,消費者母親故而向消基會求助。 消基會十分同情母子處境並極力希望幫忙,經消基會函文業者說明該合約造成消費者母子生活問題,業者與消費者母親談妥分期補貼已取之手機費用並減免月租,本會幸而可以協助減輕消費者母子負擔。以活動結束而拒送贈品,經本會爭取獲贈-中區分會
消費者看到YAHOO平台某知名吸塵器網頁有購買吸塵器,登錄送吸塵器收納架活動,即購買訂價19900元之吸塵器。110年7月1日收到產品後網頁找不到登錄介面,即去電業者客服中心反映,獲回覆只要登錄確認仍有送吸塵器收納架(官網售價4500元)的活動,故填寫資料申請,再次與客服聯絡,並依客服指示email購物金額明細等,並於隔日收到業者回覆已收到申請資料會盡快安排贈品出貨。 但再隔2日業者卻電話連絡說活動已經結束無法贈送,消費者認為代理商自訂活動規則,說不送就不送,感覺被騙購吸塵器,遂向消基會申訴,要求業者照活動贈送吸塵器收納架。經消基會中區分會函文業者處理,業者回函已補提供吸塵器收納架,消費者獲得應得之贈品。購買線上課程向公司申請獎學金遭拒,獲得處理。總會
消費者與業者簽訂線上英文學習課程,合約會員期間為107/12/1至110/2/28,並於達到出席課程或於合約期間使用率達到90%就可申請獎學金。消費者於110/3/5 提出5千多元獎學金申請,業者回復已超過合約期間,故不能申請獎學金。消費者向業者反映多次,業者皆消極回復。消費者認為合約上並無明文限制申請獎學金期限,業者利其解釋,損害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要求公司履行給付獎學金。 消基會發函請公司處理,公司回復,合約爭議條款第3條之獎學金申請,獎學金應本於合約服務有效期間為準,但消費者逾時提出相關獎金申請,認為已違合約條款。業者態度強硬,不肯退讓。後續經消基會協調後,業者選擇退讓,於合約載明中,讓消費者申請其中一方案之獎學金,消費者也接受業者提供之解決方案,雙方達成和解。向旅行社訂購3日租車行程,因誤植取車日期,仍被收取全額費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總會
消費者於109年12月在旅行社網站上訂購花蓮3日租車行程,原以為是訂購110年2月取車,因誤植取車的時間,直到一星期後接到租車行來電通知取車時,才發現訂錯時間。詢問租車行時已告知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再嘗試致電請旅行社取消訂單,卻都無法連繫到客服,只能寫信告知,但旅行社卻回覆需收取全額費用,消費者認為已於通知取車當天即告知旅行社欲取消訂單,旅行社不應收取全額費用。 因此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希望旅行社應還部份款項。經消基會發函給旅行社,之後亦收到其回函,表示雖此客戶已不符合活動頁所揭露的退改規範,仍願意再協商,並已退還約總額70%的費用;再與消費者確認亦已收到退款,本案獲得解決。APP程式重複扣款,獲得退款。總會
10年2月中旬於APP程式內刷卡消費金額1,120元,交易成立後APP程式平台業者隨即發送了訂購確認通知,同時信用卡也有了授權紀錄。但於10日後,APP程式平台業者又再次通知消費者消費了同樣的項目,信用卡也再次有了授權紀錄,但消費者並未再次消費。 消費者多次連絡APP開發商及APP程式平台業者要求退款,都未獲得處理。於是消費者改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要求業者退款。 消基會發函請公司處理,APP程式平台業者回復已辦理退費,本案獲得解決。報名參加大學營隊,主辦方因疫情取消,無法全額退費。-總會
消費者網路報名參加大學營隊活動4日近5千元,主辦方因疫情於活動前8日取消活動,退費卻要扣除將近1千元。報名時無載明主辦方取消時退費之費用處理,只載明學員自行取消之退款比例,又因扣除項目包含營隊的宣傳、音響租用、餐飲之爭議款項,雙方協商無共識。 因此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 消基會發函業者請求處理,業者有針對消費者提出扣除爭議項目與消費者再行協商退款,本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