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研商溫罐行為管理屬性會議」紀錄重點

衛生福利部「研商溫罐行為管理屬性會議」紀錄重點

2026.6.24

        衛生福利部於115年6月9日召開「研商溫罐行為管理屬性會議」,以下摘錄會議紀錄重點,提供消費者參考。

 

        會議中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31日函釋,查「艾葉」係收載於《臺灣中藥典》之中藥材,透過溫罐方式提供服務,已涉及中醫之「灸法」,應由中醫師為之,或得由護理人員在中醫師指示下施行。另依據114年9月12日函頒《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所稱民俗調理,指為紓緩放鬆,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經絡調理、指壓、刮痧、拔罐等之非醫療行為。依據醫事法規及上述函釋規定,民俗調理之管理重點包括:1.不涉及醫療業務之執行。2.不得宣稱醫療效能。3.不得交付或使用藥物。4.不得使用明火。5.不具侵入性。

 

        消費者若有需要使用溫罐服務,務必先確認相關資訊,以保障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