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附表一草案

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附表一草案

2024.08.20

        2024年8月14日公布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下稱本標準) 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係由衛生福利部於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以衛授食字第一○七一三○○七七八號令發布,期間共經歷四次修正,現行規定係衛生福利部於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以衛授食字第一一三一三○○一二六號令修正。

        巧克力為各年齡層廣泛喜愛之嗜好性休閒食品,為管制其可能含有重金屬之風險,經參考國際管理現狀及國內相關風險評估資訊,因此於本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增訂巧克力之重金屬限量。另考量本案為第二次重新提出,且社會亦高度關注此議題,為權衡維護食品安全之公眾利益急迫性,因此同步修正第六條,指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內容如下:

一、於本條增訂第六項,訂明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二、市面流通產品之管制,同步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內容如下:

一、增訂巧克力及可可粉之重金屬鎘限量標準,並增訂備註23至25,闡明定義。

二、比照其他堅果油籽類,對於3.2.10.3節黃豆及花生等水分含量較少之原料,刪除其限值後之備註「(3)」,不適用鮮/濕重計。

修正對照表(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消基會持續追蹤,把關消費者食品安全

        消基會表示,巧克力為各年齡層民眾喜愛的休閒食品之一,經常做為送禮之選擇及給予小孩的食品,若殘留在巧克力中之過量重金屬經由食用而進入人體,將對人體產生極大的傷害,故主管機關應當訂立更嚴格的殘留標準加以規範。此外,消基會將不定期檢驗相關產品為消費者把關,也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巧克力商品時,應選擇標示符合法規之食品,同時也呼籲業者,應遵循相關規範,自行監控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並清楚標示巧克力商品所含之成分,避免重金屬殘留造成消費者健康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