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標為成本價,獲得解決。-總會

網購標為成本價,獲得解決。-總會

2019-10-02

        消費者網購菜刀刷卡1,710元(含運費80元及折扣50元),店家於當日回覆因無庫存故取消訂單。消費者聯絡店家表示願意等待,店家請消費者重新下單,金額卻調漲為2,760元(含運費80元)。消費者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主張公司要以原訂單金額販售。

        消基會發函請店家處理,店家回覆原訂單價格係標錯價格為成本價,已讓消費者以原訂單價格購買商品,本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