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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炫指甲藏危機──去光水檢出毒物甲醇 發佈日期: 2009.09.02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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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女性時尚的裝扮焦點,除了臉部的彩粧,也逐漸延伸到手上。許多亞洲女明星,都很講究指甲彩繪的搭配,而年輕人更是把指甲彩繪當成時尚的象徵,為之風靡。
   
指甲油可說是手部的彩粧品,不同顏色搭配不同穿著,舉手投足之間,展現出不同風情,但是每當要變化色彩時,就必須先以去光水將原有的顏色去除,再重新塗上新的顏色。
然而,去光水的成分大都是有機溶劑,接觸到皮膚容易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及過敏,尤其若添加含有毒性的「甲醇」,對人體健康更是一大威脅。因此,消基會針對坊間去光水進行調查及測試,供消費者參考。

採樣
   
本次購買的樣品係於民國98年4月及7月間,於大台北地區大賣場、藥粧店、生活用品雜貨店、百貨公司專櫃等通路購買,共計購得20件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詳見附件)

調查與測試結果

ㄧ、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去光水樣品價格,每瓶介於新台幣(以下同)20至480元之間,容量則介於40至250毫升不等,若以每一毫升的單價計算,其中價格最低者為18號「杏圃油性三用液」,一毫升0.17元,最高者為14號「植村秀去光水(溫和)」,一毫升去光水高達7元;兩者間的價差達41倍之多。

二、標示調查:6件樣品不符合規定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六條及「衛署藥字第0950346818號」公告,化粧品之標籤、仿單(說明書)或包裝,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應以中文明顯標示或加刊產品名稱、製造廠(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含藥化粧品須加註許可證字號,難以中文為適當標示者,得以國際通用文字或符號標示。
  
其中,「品名」、「用途」、「製造廠名稱、地址(國產者)」、「進口商名稱、地址(輸入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項目在其外盒包裝(或容器)上,至少應以中文刊載。
   
檢視此次採樣的20件樣品,15號「Nail Enamel Remover除光液」的容器上並未附有任何中文刊載的「用途」及「進口商名稱、地址」;15號「Nail Enamel Remover除光液」、16號「ORLY柔和配方去光水」及17號「Kanebo凱婷護甲除光液」則未以中文或國際通用文字或符號標示用法。
   
另依「衛署藥字第0900071596」號公告規定,全成分標示,得參照化粧品原料基準、中華藥典或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INCI)等相關典籍,以中文或英文標示之。

經檢視,18號「杏圃油性三用液」、19號「日本SOLONE護甲去光水」以及20號「KILA去除液」,雖有提供中文成分標示,但標示不甚完整,太過簡略;15號「Nail Enamel Remover除光液」則是部分成分標示未以中文或英文標示在商品瓶身上。
   
對於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的商品,可依同條例第二十八條,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緩,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三、甲醇測試:3件樣品檢出
   
根據「衛署藥字第763747號」公告,化粧品中禁止使用甲醇(Methyl Alcohol)成分;含乙醇(Ethyl Alcohol)之製品,每100毫升乙醇中含甲醇不得超過0.2毫升。
   
甲醇是一種有機化合物,無色易燃且有毒,可用作水性顏料的溶劑。由於甲醇揮發性高且會透過呼吸及皮膚(指緣間隙)被人體所吸收,進入人體後會代謝成甲酸產生「酸中毒」,出現視力障礙、腹痛、神智混亂、昏迷,量大甚至會造成死亡。
   
如接觸到含甲醇等成分之去光水,容易使指甲變黃、硬、脆、厚,若接觸到皮膚,也易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及過敏。
   
經檢測發現,有3件樣品包括編號18號「杏圃油性三用液」、19號「日本SOLONE護甲去光水」以及20號「KILA去除液」,檢出至少含有40%以上的甲醇,而且這3件商品的成分標示也不符合規定,僅以簡單的「醇」、「丁酯」或「有機溶劑」標示,殊不知未將成分標示清楚,會為消費者帶來健康上的威脅。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甲醇為化粧品中禁止使用成分,違法輸入、製造、販賣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論處,並依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各該主管機關撤銷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總結
   
指甲油在今日可算是時尚彩粧品之一,尤其在炎炎夏日裏,走在路上不難看見許多穿著涼鞋的女性們,不僅手上有指甲彩繪,連露出的腳趾頭也塗有亮麗鮮豔的指甲油,為了不時變化色彩,去光水便是不可少的工具。但透過本次的檢測卻發現,竟有樣品含高達40%的甲醇,因此消費者在使用與挑選上,不可不慎,呼籲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消費者:應留意指甲色澤變化、小心吸入過多丙酮
   
去光水中含有很強的脫脂溶劑,其目的就是用來溶化指甲油而將其從指甲上卸除。如果在拭去指甲油之後,指甲所呈現的不是略帶透明的原色質感,而是霧狀的話,就表示這瓶去光水的溶解腐蝕性過強。
一般女性多半不會在乎去光水的成分與品質,尤其去光水又屬於不需經過衛生署核備的商品,如果廠商未將成分標示清楚,一旦消費者不當使用,或者買到含有甲醇或其他劣質成分的產品,就可能造成指甲的傷害,或使指甲的水和油分不足,失去光澤而容易斷裂。

劣質的去光水也有可能會滲入皮膚而使指甲變黃,常擦指甲油的女性,比較不容易注意到指甲色澤的變化,可能已罹患了灰指甲或其他毛病而不自覺,導致延誤就醫。
   
此次測試的20件去光水樣品,大都是由有機溶劑所組成,且大部分的商品都含有「丙酮」。雖然丙酮並不是化粧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但會使指甲的角質層因乾燥而變粗糙、脆弱;且吸入過多的丙酮蒸氣會輕微抑制中樞神經,高濃度蒸氣則可能引起頭痛、噁心、頭暈、嗜睡、動作不協調,以及精神混淆、刺激眼睛、引起嘔吐時倒吸入肺部等症狀,對人體的傷害不容忽視。

另外,在去光水中添加的成分如香精、香料等,是為了掩飾有機溶劑的刺鼻味道,部分的醇類或酯類雖然可能有防腐、保溼的功用,仍應注意其可能的毒性問題。

也正因為如此,造成了去光水產品價格的差異。由丙酮或是其他有機溶劑作為主要成分的去光水,其價差竟如此之高,建議消費者應多比較其成分、價格後再購買。
   
此次檢測也發現,部分去光水樣品中檢出不該存在於化粧品成分裡的甲醇,甲醇在人體?會進行甲醇脫氫及甲醛脫氫等作用,先氧化成甲醛、後氧化成甲酸。甲醛可使視網膜細胞產生退行性病變,並傷害視神經;甲酸可抑制視神經細胞?細色素氧化?,造成視覺障礙,若甲酸蓄積還可能產生酸中毒。甲醇及其代謝產物,會使大腦皮質細胞機能紊亂,產生神經病變症狀,並對肝、腎、肺均有傷害。

遺憾的是,本次檢出違法添加甲醇的產品,竟然都是國內業者,而且在商品的標示也不盡完整。為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業者應儘速將不合格的商品下架。

2. 業者:應選擇低毒性的有機溶劑
   
不少廠商會在去光水的瓶身上加註該產品為「依政府公告免衛生申請」、「一般化粧品免備查」等標語,然而這並不代表去光水就可以不必依循「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尤其去光水的主要成分是有機溶劑,不管是用了多高等級的溶劑製造,對人體都一樣有傷害。
   
因此,廠商應秉持消費者健康第一的觀念,選擇毒性低又能有效卸除指甲油的有機溶劑成分,而不是以利益為優先,以廉價劣質又毒性高的溶劑來製作,使消費者在美麗的背後,卻要面對無形的健康威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去光水使用安全守則
1. 使用去光水時,不宜靠近口鼻,儘量在室外、通風處塗擦,以避免吸入過多的有機溶劑。
2. 不要把指甲邊緣的肉修掉太多,使用時也儘量不要接觸到指縫。
3. 若發現指甲變薄、出現裂痕等不尋常變化時,要立即停止使用。
4. 不要直接將指甲浸泡在去光水中,應用棉花或化粧棉沾濕後,再擦拭指甲。
5. 使用去光水時,不要一次沾太多,以免將溶解的指甲油流入指甲邊縫中,且不可用力擦拭。
6. 不要買來歷不明的產品,並看清楚成分標示、保存期限、使用方法、警語等。
7. 應放置於小孩不易取得的地方如高處,以免小孩誤拿。

詳細調查檢測結果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341期 第39至47頁「酷炫指甲藏危機──去光水檢出毒物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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