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上網,走到哪上到哪!」
「只要手機能通,就能上網」
隨著廣告的大力播送,行動上網儼然成了電信業者強打的服務項目,若能...
台灣在2010年1月1日啟動「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2010年首先開辦骨科...
中藥含西藥(重金屬)委託檢測收件說明
一、中藥收件原則
第一梯次收件期間:民國99年02月22日至03月05日 第二梯次收件期間:民國99年06月14日至06月25日 第三梯次收件期間:民國99年11月01日至11月12日
非此三梯次時段僅受理普通件,並視消基會工作情況辦理。
郵寄者:
請備妥申請表、藥品外包盒(袋)、足量藥品、費用(請以郵局匯票或即期指名禁背支票)等以掛號方式寄至:台北市大安區10656復興南路1段390號10樓之2,消基會收即可。 *匯票或支票抬頭請寫: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為使檢驗結果具有代表性,送檢的中藥請事先混合均勻。 ※若送檢藥品為中藥藥材,請送檢者事先將藥材磨成粉末狀,以利本會檢驗。 ※急件檢驗時間:於本會完成收件程序後,7個工作天內告知檢驗結果。 ※普通件檢驗時間:於本會完成收件程序後,三個星期內告知檢驗結果。 ※非此三梯次時段僅受理普通件,不受理急件;檢驗時間,視消基會當時工作情況,原則上於完成收件程序後3週內完成。
註:*請務必詳填並檢附所有資料,否則歉難受理。如有問題請聯絡:(02)2700-1234轉206;(02)8227-2685
食品、化粧品中含防腐劑委託檢測收件說明
一、食品、化粧品含防腐劑收件時間:
三、送檢樣品份量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