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米製副食品 4件檢出重金屬鎘含量不合規定

嬰幼兒米製副食品 4件檢出重金屬鎘含量不合規定

2020/12/14

        隨著襁褓中的嬰兒慢慢長大,到了46個月時開始接觸米精、果泥等副食品,副食品除了能提供母乳或配方奶中不足的營養素,也能訓練孩子的咀嚼和吞嚥能力,為日後離乳做準備。許多家長會選擇市售嬰幼兒米粉或米精作為副食品,或購買米餅作為點心,但卻擔心其中是否有重金屬的問題。

        根據2011年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刊登於《食品科學》(Food Chemistry)期刊的「High concentrations of essential and toxic elements in infant formula and infant foods A matter of concern」研究指出,知名品牌Organix、喜寶(Hipp)、雀巢(Nestle)、Holle的嬰幼兒食品,皆被瑞典科學家驗出含有微量重金屬。其中Holle牌有機米糊被檢出7.3 ppb的砷、0.38 ppb的鎘及0.26 ppb的鉛,這類嬰兒食品的重金屬來源,可能是原料農作物在種植過程中,由土壤和水中吸收重金屬,再加上稻米吸收砷的能力,約為其他穀物的10倍等特性,導致所製成的嬰兒食品含砷、鎘及鉛等重金屬。雖然檢出重金屬值僅微量,但若嬰幼兒長期食用,即使是少量的重金屬,都可能對嬰幼兒發育中的大腦產生影響。

        根據2019年刊登於美國《消費者報導》的「我的嬰兒食品裡面有什麼?」全國性調查研究指出,全美168件嬰兒食品中,95%皆檢測出14種重金屬,檢出率由高至低分別為鉛(94%)、鎘(75%)、砷(73%)、汞(32%)。該報告的共同作者《健康的嬰兒光明的未來》的研究主管指出,這些重金屬尚無已知的安全濃度,長時間在嬰兒飲食中累積的量,身體雖可代謝排出部分重金屬,但是當它們在體內循環時,會造成傷害。該研究指出,可能造成嬰兒的智商降低,並有發展遲緩、學習力和注意力降低的問題。

        根據2019年刊登於《食品科學最新觀點》(Current Opinion in Food Science)的「嬰兒食品和嬰兒配方奶粉中無機污染物的出現與測定」研究指出,因為他們的發育不成熟和高食物攝入量/體重比,嬰幼兒孩童更容易受到有毒重金屬的傷害,最不利的影響包括:貧血、腎毒性、發育和生殖毒性、較低智商和神經毒性作用。論文中提供穀物類嬰兒食品的限量標準,無機砷(美國)為0.1 ppm、鉛(歐盟)為0.05 ppm、鎘(歐盟)為0.04 ppm

        為了解市售嬰幼兒米製品是否有重金屬鉛、鎘與砷超標的情形,消基會針對雙北地區的量販店、母嬰用品專賣店、藥局、網路購物等通路所販售的米粉、米精、米麩、米餅等嬰幼兒常吃的米製品進行重金屬鉛、鎘與總砷檢測,檢測結果提供消費者作為選購的參考。

採樣

        於今(2020)年7月間,至雙北地區的量販店、母嬰用品專賣店、藥局、網路購物等販售通路,購得11件米精或米麩、9件米餅類食品,共計20件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調查與測試結果

一、價格調查
        20件樣品中有11件為米精或米麩,內容量介於100500公克,售價介於89480元,換算100公克單價介於21220元,11號「義峰糙米米夫」百公克單價較低;10號「有機熟化100%純米精」較高。9件米餅類樣品內容量介於30100公克,售價介於55169元,換算100公克單價介於89563元,18號「旺仔營養精純米餅量販包」百公克單價較低;17號「IVENET艾唯倪大米餅(原味)」較高。


二、標示調查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六、原產地(國)。七、有效日期。八、營養標示。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本次20件樣品皆屬於包裝食品,經檢視,皆符合規定。

三、重金屬鉛檢測
        鉛對於人體許多器官都具有毒性,若攝取的食物中含有過量的重金屬鉛,可能會影響孩童的腦部發育以及傷害神經系統,導致智能下降、生長遲緩與過動等問題;而成人鉛中毒時則會出現肌肉及關節的疼痛與高血壓、頭痛和頭昏眼花的情形,影響記憶力以及注意力。美國FDA1990年建議,6歲以下孩童1天鉛攝取量上限為7微克,成人則為75微克。

    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鉛的限量為0.05 ppm。經檢測,本次20件樣品鉛檢出量皆小於0.05 ppm,符合規定。

四、重金屬鎘檢測
        鎘可經由食物、飲水或呼吸道進到身體,雖會從尿液和糞便慢慢排出身體,但若長期攝入過量重金屬鎘,會累積於人體器官,對腎臟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公斤1週的鎘攝取量上限為7微克,若以60公斤的成人來算,每日的鎘攝取量上限約為60微克。

        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鎘的限量為0.04 ppm。經檢測,編號11「義峰糙米米夫」、18號「旺仔營養精純米餅量販包」、19號「三立乳兒米餅」、20號「喜稼園米餅(糙米)」等4件樣品檢出鎘介於0.050.3 ppm,超過限量,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可依第48條,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依規定,內容物標示順序須依其含量多寡由多至少排列,檢視本次20件樣品標示排序最前面的成分,11件米精或米麩樣品中,有5件主成分為糙米,2件標示為白米,4件未明確標示米的種類,其中檢出鎘不符合規定的樣品主成分為糙米。9件米餅類樣品,有1件主成分為糙米,1件為小麥,4件為白米或精米,3件未明確標示米的種類,檢出鎘不符合規定的3件樣品中有1件主成分為糙米、2件為精米。本次結果顯示,無論主成分為糙米或白米,皆有鎘不符合規定的情形。

五、總砷檢測
        砷是一種廣泛存在於地殼和土壤中的自然元素,型態可分為有機砷和無機砷,有機砷的毒性較低,大多存在於海產類的食物中。無機砷的毒性較高,分為「重金屬砷(As)」、「三價砷(As2O3)」,以及「五價砷(NaAsO3)」等形式,在生物體內,砷價數可互相轉變,其中三價砷毒性最高,長期攝取過量的無機砷,會累積在人體的肝、腎及膽等器官中,引起慢性砷中毒。

        美國衛生及社會福利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DHHS)和美國環境保護署(U.S.EPA)已證實無機砷是已知的人類致癌物。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也證實無機砷對人類具有致癌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建議白米無機砷濃度上限為0.2 ppm,糙米為0.3 ppm

        本次檢測的項目為有機砷和無機砷加總的總砷含量,檢測的20件樣品皆以米作為主要原料,但「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於米類或是供為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皆無訂定總砷的上限值,僅對於米之外的其他穀類訂有總砷上限值1 ppm,而英國與澳洲訂定稻米砷含量標準值亦為1 ppm,故本次以總砷含量1 ppm為參考標準。

         經檢測,有1件樣品未檢出;17件樣品檢出總砷值介於0.050.3 ppm2件樣品介於0.30.4 ppm,皆小於參考標準1 ppm



結論

對業者之呼籲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對於不同種類的食物訂有不同的重金屬限量,以重金屬鉛的限量來看,穀類(包括米)的鉛限量為0.2 ppm,但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鉛限量則降為0.05 ppm;以重金屬鎘的限量來看,米的鎘限量為0.4 ppm,但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鎘限量則降為0.04 ppm,因此業者製作嬰幼兒副食品時,應以更嚴格的標準慎選原料,以免其中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規定值。

對消費者之呼籲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寶寶出生後4個月(矯正年齡)內不宜添加副食品,以免消化不良或過敏,添加副食品的理想時機為46個月,應從單一穀物類的米精或米粉開始,再依序添加麥精或麥粉、蔬菜類、水果類、肉類,並由口味淡的食物開始,且每次只添加一種新食物,由少量(12湯匙)開始,逐漸增加,觀察35天,如無長紅疹、腹瀉、嘔吐等症狀,則可繼續餵食。若出現以上的身體反應,則應暫停該食物12個月後再嘗試,或向醫師諮詢。若購買市售米精,應選擇強化鐵質的嬰兒專用米精,而非市售米麩,且在餵食時,應以水或奶調成糊狀以湯匙餵食,避免加入奶瓶內與奶一起餵食。

        除此之外,《健康的嬰兒光明的未來》研究主管指出,米製的幼兒牙餅和米糠是該報告中的問題食品,基於均衡飲食,建議可選用低風險的替代食品,如可以通過冷凍香蕉或冰凍黃瓜來舒緩嬰兒出牙的不適,或是選擇其他無機砷含量較低的穀物製成的嬰兒食品以提供嬰兒所需的營養。

對政府之呼籲
        米飯是台灣人最常吃的主食,嬰幼兒的副食品亦常用米作為原料,若種植環境不良,稻米中可能含有鉛、鎘、砷或汞等重金屬,而嬰幼兒和兒童由於身體尚未發育成熟,因此比一般成年人更容易受到這些重金屬的傷害。這些重金屬會對嬰幼兒和兒童造成腎毒性、生殖毒性、神經毒性等,可能使嬰幼兒和兒童有貧血、智能發育遲緩等症狀。

        目前「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有「總砷及無機砷」、「鉛」、「鎘」、「汞及甲基汞」、「錫」、「銅」、「銻」等7大項,但在「總砷及無機砷」項目,僅對於米之外的其他穀類訂有總砷上限值1 ppm,對於米類或是供為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卻無訂定總砷的上限值,因此政府應研議對於米與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訂定總砷的上限值,以提高食安標準,維護國人的健康。

        本次檢驗有1件米麩與3件米餅類商品檢出重金屬鎘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對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限量標準,市售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種類繁多,政府應儘速研議對於嬰幼兒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訂定更嚴格的重金屬限量標準,也應落實源頭管理,加強稽查,讓消費者能吃得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1、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調查與測試項目調查與測試方法檢驗標準檢驗
單位
標示調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22

消基會
價格調查比較商品價格比較商品售價與百公克單價消基會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8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小於0.05 ppm消基會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8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小於0.04 ppm消基會
總砷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8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參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其他穀類與英國、澳洲訂定稻米砷含量標準值:小於1 ppm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調查與測試結果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 2020年12月號第476期48~56頁。

    •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