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0. 2016

摘要
1.採樣:本次食品塑化劑測試樣品為2016年8月間,於新北市地區大賣場、便利商店、食品材料行、生活用品店及連鎖藥妝店購買,共計20件樣品。 2.標示調查:全數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過敏原標示」的規定。 3.價格調查:20件樣品購買價格介於新台幣26〜1,980元。 4.採樣食品種類:共計3類,含果汁及果漿類計8件(編號1〜8)、果醬類計4件(編號9〜12)、益生菌類計8件(編號13〜20)。 5.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檢測:20件樣品中,有5件分別被檢出DEHP、DIBP及/或DINP,含量為0.1〜1.2ppm,塑化劑檢出比例達25%。檢出塑化劑食品為:編號12號「藍莓果粒果醬」、17號「益生菌脆Q軟糖」、18號「元氣堂全能消化益生菌」、19號「TS6有益菌」及20號「舒暢益生菌粉末食品」。其中DEHP及DINP檢出量均符合「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中企業監測塑化劑DEHP及DINP的指標值。 6.益生菌類食品,採樣8件,4件檢出塑化劑含量,檢出比例為50%,其中編號17號「益生菌脆Q軟糖」、18號「元氣堂全能消化益生菌」皆被驗出兩款塑化劑。\ 7.兩成五食品被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顯示單靠業者自主管理,難以完全保障消費者權益。呼籲主管機關應提出更加積極的配套措施,如查核業者自主管理檢測報告並及檢驗市售商品,公告其結果,以評估自主管理成效,做為消費者選購的參考。 8.五成益生菌類食品被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其含量雖未立即產生危害,但為了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業者應嚴格控管食品於製造過程可能受到的汙染,且有責任追究及檢討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的來源,並儘速改善。主管單位也應介入輔導,一同追蹤來源,以提供給消費者安全安心的產品。 |
前言
2011年間發生在國內的食品含塑化劑事件,是國人心中永遠的痛,其後又歷經一連串食安事件,食品安全成為消費者關心的重大議題。事件期間,政府相關單位雖然追查來源、加速立法等補救措施,然而,業者坦承在食品中添加塑化劑已是行之多年,國人卻在不知覺的情況下受害許久。塑化劑事件曝光,外界才知曉民眾經常食用的產品,如飲料、果汁、果醬(漿)等都淪陷,更令人氣憤的是,許多標榜改善兒童過敏體質的益生菌、酵素及健康食品也都未能逃過塑化劑魔掌。
塑化劑事件爆發已經5年,加害的業者雖已受到法律制裁,但民眾身體健康所受到的傷害,卻未能獲得妥善的補償,事件帶來的嚴重影響,不僅衝擊台灣的國際形象也打擊國人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有鑑於此,消基會特別針對2011年塑化劑事件中,衛福部公布含塑化劑的食品類別進行採樣調查,讓消費者瞭解目前這些食品塑化劑含量現況,以提供消費者選購時作為參考。
採樣
本次採樣時間為2016年8月間,於新北市大賣場、便利商店、食品材料行、生活用品店及連鎖藥妝店購買,其中含果汁及果漿類有8件、果醬類4件及益生菌類8件,共計20件包裝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4)
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20件樣品,購買價格介於26元〜1,980元之間,其中含果汁及果漿類樣品購買價格為26元〜220元之間,果醬類價格為42元〜180元之間,益生菌類價格為126元〜1,980元之間。
二、標示調查
本次購買的20件樣品均為包裝食品,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見附件1)檢視標示內容,20件樣品均符合規定。
另外,本次部分樣品受「食品過敏原標示」之規定(見附件1),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醒語資訊,經與標示內容一併檢視後,均符合規定。
三、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測試:
2011年「塑化劑事件」為國內不肖業者長年將有毒的塑化劑用於食品中的起雲劑。塑化劑為可增加材料柔軟性或是使材料液化的添加物,常見於塑膠等產品中,但絕不能添加於食品中。塑化劑對人體最大的危害,在於其含有環境荷爾蒙特性的物質,會干擾內分泌機制,造成內分泌失調,可能危害生物體生殖機能或引發惡性腫瘤。
本次測試塑化劑內容共9項,包含: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imethyl phthalate (DM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iethyl phthalate(DE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isobutyl phthalate(DIBP) 、鄰苯二甲酸丁基苯酯butyl benzyl phthalate (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n-butyl phthalate(D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i(2-ethylhexyl)phthalate(DEH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n-octyl phthalate(DNO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isononyl phthalate(DINP)及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isodecyl phthalate(DIDP)。
國內目前並無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限量標準,為評估鄰苯二甲酸酯類可能引起的健康風險,2011年7月主管機關針對目前國內較常使用的5種鄰苯二甲酸酯類,提出每日耐受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簡稱TDI),如表2。TDI值係國際間針對汙染物質所制定的人體每日耐受量建議,作為產品汙染含量風險評估的估算依據。同時間,環保署將2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公告為第一,二及/或四類毒化物。
表2:5種鄰苯二甲酸酯類每日耐受量
項目 |
每日耐受量(TDI) (毫克/公斤體重/天; mg/kg bw/day)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0.05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0.01 |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
0.15 |
鄰苯二甲酸丁基苯酯(BBP) |
0.5 |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
0.15 |
另外,2011年10月,為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由源頭減少塑化劑汙染食品的風險,食藥署訂定的「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中亦有企業監測塑化劑指標值供業者遵循,如表3。
表3:企業監測塑化劑指標值 (單位:ppm)
食品類別 \ 塑化劑 |
DEHP |
DBP |
DINP |
BBP |
DIDP |
|
飲料 |
1 |
0.5 |
3 |
10 |
3 |
|
嬰幼兒食品 |
嬰兒奶粉 |
0.5 |
0.1 |
1.5 |
5 |
1.5 |
嬰兒輔助食品 |
0.5 |
0.1 |
1.5 |
5 |
1.5 |
|
益生菌粉末 |
1 |
0.2 |
3 |
10 |
3 |
|
維生素 |
1 |
0.2 |
3 |
10 |
3 |
|
膠囊、錠狀食品 |
5 |
0.6 |
9 |
30 |
9 |
|
油脂類 |
3 |
0.6 |
9 |
30 |
9 |
|
主食類 |
米麵製品 |
1 |
0.3 |
3 |
10 |
3 |
甜點及其他加工食品 |
3 |
1 |
9 |
30 |
9 |
(一) 20件抽驗食品,塑化劑檢出比例達25%
本次測試20件食品的塑化劑含量,有5件樣品檢出DEHP、DIBP及/或DINP,含量為0.1〜1.2ppm之間,其中有2件食品含兩類塑化劑,分別為17號「益生菌脆Q軟糖」含DEHP及DINP、18號「元氣堂全能消化益生菌」含DEHP及DIBP。其他3件,分別為12號「藍莓果粒果醬」含DINP、19號「TS6有益菌」含DEHP及20號「舒暢益生菌粉末食品」含DEHP。其中DEHP及DINP檢出量均符合「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中企業監測塑化劑DEHP及DINP的指標值。
(二) 益生菌類食品,檢出塑化劑比例達50%
本次抽檢樣品為3大類食品,含果汁及果漿類共計8件、果醬類4件、益生菌類8件。益生菌類食品的塑化劑檢出比例最高,達50%,共計4件,分別為17號「益生菌脆Q軟糖」 、18號「元氣堂全能消化益生菌」、19號「TS6有益菌」及20號「舒暢益生菌粉末食品」;果醬類食品被檢出1件,為12號「藍莓果粒果醬」;含果汁及果漿類食品則全數未檢出。
四、結論
本次20件食品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測試,有5件檢出,其中1件為果醬,4件為益生菌類,分別檢出DEHP、DIBP及/或DINP等3種鄰苯二甲酸酯類,DEHP及DIBP為環保署列管之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DINP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若以檢出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計算,以一位30公斤兒童計算DEHP每日耐受量(TDI)為 1.5 毫克/公斤(mg/kg;以下皆同),DINP為4.5 mg/kg。以本次檢出DEHP最高含量的樣品,編號17號「益生菌脆Q軟糖」,含量1.2 ppm計算,每日要吃超過1kg才可能過量,對大多數消費者並無立即健康風險。然而益生菌類食品,部分消費者有長期食用習慣,恐危害健康。另外,本次檢測益生菌食品,有五成未檢出塑化劑,因此建議消費者避免選購、食用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的食品,尤其是兒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益生菌類樣品有五成未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表示「未檢出」是可行的。另外五成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其含量雖未立即產生危害,但為了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業者應嚴格控管食品於製造過程中可能受到的汙染,且製造業者有責任追究及檢討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的來源,並儘速改善。主管單位也應介入輔導,一同追蹤來源,以提供給消費者安全安心的產品,維護消費者的健康。
鄰苯二甲酸酯類並非食品添加物,食品中若含有微量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可能是原料遭受汙染,或是在製造過程中,透過塑膠材質設備、容器或包裝材質等,造成食品含塑化劑,因此國際間對於塑化劑的管制標準多訂定在塑膠容器包裝之溶出限量。國內作法為參考國際間的管理方式,在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制定塑化劑的溶出限量,避免造成食品含微量塑化劑;另一方面,制訂「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供業者作為自主管理。綜觀本次測試結果,多數果汁、果醬類食品並未檢出塑化劑,顯見此類產品在2011年的塑化劑事件後,已經獲得具體改善,果汁、果醬類食品業界配合落實政府推動的自主管理,已見成效。
然而,仍有二成五的樣品檢出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表示單靠益生菌類食品業者自主管理,難以完全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建議主管機關應提出更加積極的配套措施,如查核業者自主管理檢測報告並及檢驗市售商品,公告其結果,以評估自主管理成效,提供消費者做為選購的參考。
此外,檢視本次20件樣品,標示部分均符合規定。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部分樣品含有芒果及牛奶等製品,依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業者雖然已經標示相關醒語資訊,符合規範,但20件樣品中有含偏亞硫酸氫鈉的樣品。國內亞硫酸鹽類屬「建議標示」事項,因此建議業者應以較高規格的方式將含「建議標示」的9個項目也予以標示。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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